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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为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浙江高校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提高留学生层次和留学生教育质量,增进外国留学生对浙江的了解和友谊,浙江省政府于2009年设立“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一、奖学金类别

类别

颁发对象

奖学金标准

A类奖学金

将在我省和已在我省学习的外国博士与

硕士研究生

30,000/

B类奖学金

将在我省和已在我省学习的外国本科生

20,000/

C类奖学金

长期进修生

6,000/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 A类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B类奖学金:本科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4. 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5.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6. 申请人成绩在本年级或本班名列前茅。

7.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奖学金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每年3月至5

2.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

(3)汉语水平证明材料;

(4)推荐信;

(5)护照复印件

(6)健康证明。

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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