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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指导

签证指导

赴华主要目的

签证种类

签证种类说明

旅游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家庭团聚、寄养子女;探望在中国永久居住的亲属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人员,申请人应为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180日。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Q2

赴中国短期探亲的人员,申请人应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

探望在中国工作或学习的亲属;办理其它私人事务

S1

赴中国长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人应为该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180日。

S2

赴中国短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申请人应为该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过境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学习、进修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



定居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
  

      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单位印章、邀请单位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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